我國對于女職工的勞動制定了特別的保護規定:產檢假,用于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因此,孕婦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訴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去醫院進行正常的產檢。計算方法是: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溫馨提示您,定期做好產檢,能更好地了解孕婦和胎兒的身體變化和發育情況。此外,孕婦在懷孕期間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進行適當的活動,為能產下一個健康的寶寶做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