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條件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2.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4.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5.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7.男性農村居民到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書面表示自愿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8.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深山區長期居住并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
(二)其他可生育二胎的情況標準
① 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②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③ 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④ 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⑤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⑥ 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書面表示自愿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⑦ 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⑧ 在深山區長期居住并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三)獎懲措施
1.獎勵
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并給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懲罰
對于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① 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
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② 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以上子女的公民:
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③ 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公民:
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征收
④ 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女方生育時不滿28周歲或生育間隔不滿4年的公民:
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