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是可以通過母嬰傳播的,但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母嬰傳播的可能性極低。父嬰傳播仍然沒有有效的解決辦法,但是通過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乙肝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的。
1、夫妻一方或雙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HBV-DNA陽性或出現肝功能異常的表現時,說明病毒復制活躍,病情處于活動期,傳染性較大,這種情況下是不適合懷孕的,要及時的進行治療。
2、夫妻雙方有乙肝病毒攜帶者時生的小孩除按規定接種乙肝疫苗外,還需要接種乙肝免疫球蛋白。
3、如果在懷孕后女方查出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如肝功能不正常和(或)HBV-DNA陽性時,應考慮終止妊娠,待治愈后再要孩子,因為HBV-DNA陽性時,會有較高傳染給孩子的風險。
4、男方為病毒攜帶者時,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女方應該在注射乙肝疫苗且產生有效抵抗力后才考慮懷孕。為了雙方的健康著想,女方為攜帶者時男方也應該接種乙肝疫苗,以避免被傳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