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本人(女方)戶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證
3、結婚證(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張(可有可無)
備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親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證件郵寄給親屬,托其代辦。
辦理流程:
1、先帶著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會(或社區)。
告訴他們,你是嫁在外地,但戶口仍在該城市的人。需要他們開一個初婚初育證明,還有張介紹信(憑該介紹信去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辦好以上手續后,再帶齊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計劃生育辦公室。 你把所有證件及前面辦的一個證明和介紹信交給負責人,她會給你一張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紹信也收走,換成一個綠色的本本給你--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找到你現在在所居住的轄區居委會,如果沒有居委會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區所在的轄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