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材料
(1)戶口本原件+戶口本的戶主頁及寶寶本人頁復印件
(2)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如屬港、澳籍學生則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如屬臺籍學生則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
如屬外國籍學生則提供護照原件、復印件一份。
(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申報表》一式兩份(前往所屬參保登記部門領取或登陸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頁下載 )
2、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社區
3、辦理費用 :130元每年(2014年標準)
4、辦理流程 :由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原件及戶主頁、辦理兒童頁的復印件及監護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社區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申報表》,然后繳費辦理。
1、相關政策
根據沈陽市《關于進一步調整和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文件內容,為確保新生兒能夠及時參保,第一時間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有關部門出臺了《關于沈陽市城鎮居民“新生兒”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通知》,將母體妊娠28周以上的“準新生兒”納入了參保范圍。這就意味著當準媽媽懷有寶寶28周后即可到相關部門為寶寶辦理醫療保險。
2、所需材料
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時需提供:
準新生兒母親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新生兒辦理參保時需提供:
新生兒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注:準新生兒的參保信息通過錄入母親姓名及身份證號由系統自動生成。
3、辦理時間
(1)每年1至8月的1至20日辦理當年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參保業務
(2)每年9至11月的1至20日辦理當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參保業務
(3)每年12月的1至15日辦理當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參保業務。
注:根據新政策規定,新生兒及準新生兒的待遇起止時間,自參保繳費到賬起(保險費繳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至繳費年度12月31日止。每年9至12月辦理參保的新生兒及準新生兒,為保障其連續享受醫保待遇,需要一次性繳納當年度及下一年度兩個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1、參保兒童向學校領取參保申報資料(包括參保須知及表格等)。
2、參保兒童監護人按參保要求認真填寫好相關表格,準備好所需材料后交回學校。
3、學校審核相關資料并收集好后報送社保機構。
4、社保機構受理參保資料,審核參保信息,錄入參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臺帳并通過計算機系統在銀行托收應征費用。
5、少兒醫保費托收成功后,學校可向社保機構申請制作少兒醫療保險證,在少兒保險征收窗口打印清單后,到社保窗口代繳費并辦理手續。
6、自受理手續20個工作日后,由學校統一到社保機構領取少兒醫療保險證并發放至參保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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