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家住荷塘鎮六坊村的李小姐(受訪者要求化名)為即將出世的寶寶辦理了準生證,當時被要求簽署了一份村民計生協議,要求生育后9 0天內落實上環。
近日,李小姐為寶寶辦理入戶,但被要求繳納3000元的罰款,村委會才能為其開具入戶材料。“那份協議要求遲上環一天罰款20元,我是去年8月上的環,遲了5個月。”李小姐表示,她生育后身體不適,故推遲了上環。對此,荷塘鎮六坊村村委會婦女主任胡女士回應稱,入戶必須將罰款結清。而荷塘鎮計生辦則表示上環不能與入戶、準生證掛鉤,他們將對事件進行調查。
簽協議:遲上環一天罰20元
2012年8月,家住江門市荷塘鎮六坊村的李小姐到村委會辦理準生證,同時被要求簽署了一份村民計生協議,要求生育后90天內落實上環措施,否則推遲一日罰款20元。2012年12月,李小姐的寶寶出生。李小姐表示,當時雖然簽署了協議,但生育后患了卵巢囊腫,并未在協議要求的90天內上環。在寶寶出生8個月后,李小姐到醫院上環,并告知了村委會。
近日,李小姐準備為寶寶辦理入戶手續,到村委會開入戶證明時,被要求繳納3000元罰款才能給證明。“我是去年8月上的環,比協議遲了5個月,所以要罰3000元。”李小姐表示,當初在辦理準生證時,按工作人員的要求簽了協議,“不簽的話她不給辦準生證,沒想到后來這么麻煩。”
在李小姐提供的村民計生協議中,南都記者看到第三條規定,“村民已生育一個子女,并且無二胎指標的,女方應在順產生育后90天內或剖宮產生育后180天內檢查落實上環措施,如因身體條件暫時不能上環除外,但必須有計生部門指定的醫療單位出具的疾病證明,逾期不落實的,自到期之日起至落實措施之日止,處以每天20元的違約金,并不得享受村民小組的一切分款。”該份協議落款處蓋有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六坊村民委員會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