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州體育中考分數有調整:考生初一、初二的體育課成績和初中三年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都會在體育中考分數中占到一定比例。
近日公布的《2014年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實施意見》規定,體育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兩個部分組成,總分為60分,其中統一考試40分,體育素質綜合評價20分,計入考生學業考試總成績。
運動技能測試從一項變兩項
統一考試內容只涉及到兩個項目: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必考項目為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步測試。選考項目有立定跳遠、三級蛙跳、一分鐘跳繩、投擲實心球、推鉛球,考生只需選擇其中1個項目。普通考生需要參加上述兩個項目的考試,成績取2個項目的平均分,再乘以0 .4。
體育素質綜合評價的20分由三部分成績組成:體育課成績10分、體育運動技能成績6分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4分。
初一年級體育課5分,初二年級體育課5分。每學年體育課成績按《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與健康學業質量評價標準》進行考核,優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而按去年的規定,初一體育課成績并不需要計算在中考體育成績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體育運動技能成績方面要求更加嚴格,去年只測試一項技能,參加合格者得7分,不合格者可得4分,不參加者為0分。今年體育運動技能成績要求考生從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游泳、跳繩等8個項目中選2項測試,每項測試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此外,學生在初一、初二、初三年級都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即可得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如果有1年沒有參加測試扣1分,兩年沒有參加測試扣2分,3年沒有參加測試扣4分。
體育比賽獲獎加分值有所縮減
今年,學生參加各級體育比賽獲獎所加分值比去年有所縮減,從直接加7分縮減至每項加3分。《意見》中規定,在初中階段代表學校運動隊參加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比賽(項目不限),獲得區級比賽前三名或市級比賽前六名或省級以上比賽前八名的學生(個人或集體項目都可以),每參加1個項目可直接獲得3分(需提供獎狀等證明材料),參加不同的兩個項目,可直接獲得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