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2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單獨二孩”政策。即將“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情況,納入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范圍。
今天上午,市14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

“單獨二孩”政策納入法規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修正案只對原條例進行了一項修改,就是將“單獨二孩”的政策納入法規。
即將本市原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情況中,“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于2013年12月28日召開的市14屆人大常委會8次會議上提請審議,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表示,鑒于各方面對修正案草案沒有提出修改意見,因此不做修改。這意味著,市民關注的“取消四年生育間隔”、“提高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標準”等問題,并未納入此次法規修改。
不過,法制委員會建議,政府應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加快研究完善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和扶助政策,特別是對老年人群、困難家庭和失獨家庭要給予特別扶助。
同時,做好“單獨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務工作,保障優生優育。包括,進一步優化配置醫院、托兒所、小學等公共服務資源、加強對外來人口“單獨二孩”的服務管理、保障女職工生育二孩的產檢福利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