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天生罪犯”屢有出現】
1968年,英國小女孩Mary Bell殘忍虐殺一3歲和一4歲的男童的事件被曝光。而根據兒童心理學專家奧頓博士在審訊期間的評估,他發現殺死兩個小孩子對于Mary來說只是一件開心好玩的事情,除此之外并無其它殺人動機,事后Mary甚至還把過程描述在作業本上。
但是,Mary刑滿釋放后就未再犯罪,還出了一本自傳。所以,即便確定了某些生理和遺傳特性,并且產生了犯罪行為。只要后天教養與懲戒方式得當,仍有可能可以控制和改善這些行為,恢復正常。2006年的一項關于專門談話治療項目的研究就極具意義,研究在威斯康星的一個少年拘留所里展開,它涉及141名在青少年版反社會人格量表中得到高分的未成年罪犯。事后,威斯康辛大學的講師和治療中心的心理學家Michael Caldwell報告:一旦獲得假釋,接受過治療的少年比控制組的少年更有可能不再犯罪。也就是說,“即便是精神病態,也是可治療的,要是逮得足夠早,足夠準的話。”
Mary出獄后沒有再犯事
1993年2月12號,英國利物浦,年僅10歲的羅伯特(Robert Thompson)和的同學喬恩(Jon Venables)在購物中心拐騙了2歲的陌生男童詹姆士·巴爾杰(James Bulger),并殘忍的將其虐殺,事后還計劃偽造火車碾過致死的假象。而他們則因此成為英國現代歷史上年紀最小的殺人犯。
虐殺2歲男嬰的一對10歲英國男童
根據美國國立精神衛生研究所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分會Kathleen Merikangas博士的估計,在美國幾乎一半的青少年至少患有一種精神疾病,而這其中就包括相當數量的人格障礙。而倫敦大學的研究顯示在英國具有極端冷酷無情人格的問題兒童比例可能達到1%。全球范圍看,這個比例也不會有太大出入。而具有這樣人格的兒童,有很高的風險作出傷害性的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