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狐步輕盈:江西瑞昌副市長承認說過“自家孩子被性侵不向政府要錢”。有權大于天,為權什么也不顧:她把百姓的痛冰冷的放在一邊,她把孩子的侵害冷漠的隱藏起來,她讓性侵者逍遙法外快樂繼續丑惡的勾當……
@張成東:官員的整體素質需要提高,腐敗導致的買官賣官使官員質量不合格,結果社會矛盾產生了。
@墻上四君子:你市長的女兒受侵害肯定不會讓孩子拋頭露面,有人會跑著為你辦,老百姓出事了官官相護,無人熱心過問,人家沒辦法才出此下冊的,這尼瑪難道不懂嗎?真不要臉的官員。
@中國經濟新聞聯播:想問,“治病”?治什么“病”?被“性侵”的孩子需要“治病”?要治病得要錢,沒錢去哪里治病?不是每個人都是“副市長”,不是每個“自家孩子被性侵不向政府要錢”的家長都有錢給孩子“治病”!
@中國公民李博客:副市長回應“自家孩子被性侵不向政府要錢”——這種只知維護官方不為民作主的領導,應該下臺。

@Minoz藏藍小魔魚:難道還要更多的孩子受傷才說嗎。
支持:要注意保護受害人的隱私
@姬小龍0228的快樂生活:我沒覺得該副市長說話有什么問題,從保護孩子不受社會輿論歧視,盡快脫離陰影以利今后成長的角度,確實不要在法律之外利用孩子大做文章。為人父母者皆知一個道理:保護孩子是第一位的!
@風雪益兆:我覺得這或許是個正確的想法,畢竟每個人的思考觀點可能不同,這樣的做法雖然沒有什么補償,但對孩子的名譽起到了保護作用。
@FancyGear:第二次就非得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么?
@大叔王老六:最重要的是讓壞人盡快得到懲治,否則孩子的隱私是得不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