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版近日公布。記者對比2011年舊版發現,最引人矚目的“艾滋病不合格”條款被刪除。這意味著從今年9月開始,艾滋病毒感染者將不再被廣東省教師行業拒之門外。
與2011舊版相比,2013新版可謂“大瘦身”,各種“不合格”條款從22條減為15條。新版還刪除了對肢體、視力及聽力等殘障群體的限制性條款。
記者了解到,新標準在修訂過程備受殘障人士關注。在今年年初公布征求意見稿時,來自全國各地的殘障人士都提出了各種建議。最終出爐的這份“瘦身版”規定備受殘障人士的稱贊,被稱為“零殘疾歧視”。
目前有19省市殘障人士已向港澳臺及廣東以外的30省市寄出建議信,建議這30省市向廣東學習,以保障殘障群體平等就業權利。
該修訂版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律師建議
為避免造成恐慌 校方可不公開老師信息
來自江西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小齊,就曾因為被檢查出攜帶艾滋病毒被學校拒之門外,聽到廣東教育廳“松綁”的消息后,他表示,“很欣慰,離自己當老師的夢想又近了一步”。去年11月,他將江西省進賢縣教育局告上法庭,調解后獲賠,盡管是全國首例艾滋病反就業歧視中獲賠的,但他依舊無法進入教師行業。
小齊的代理律師張祥勇表示,對于艾滋病毒感染者擔任老師可能在學校造成恐慌,張祥勇稱,出于對隱私權的保護,學校可以選擇不公開這一信息。
往期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