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購買乳腺疾病保險?
自20世紀90年代全球乳腺癌死亡率呈現出下降趨勢;究其原因,一是乳腺癌篩查工作的開展,使早期病例的比例增加;二是乳腺癌綜合治療的開展,提高了療效。乳腺癌已成為療效最佳的實體腫瘤之一。但是治療所需要的費用也較高,一般在10萬元以上,所以國際上很多的女性都是通過購買乳腺癌保險將可能存在的威脅轉嫁給保險公司。
不論是在保險條款中還是醫學上,乳腺癌均屬于惡性腫瘤。而在保監會所圈定的重疾險中,必保的六種重大疾病其中惡性腫瘤位列第一,其次還有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因此,乳腺癌無疑屬于重疾險的承保范圍。
需要提出的是,當乳腺癌還處于病發初期,屬于原位癌階段之時,并不在重疾險的保障范圍之內。
據了解,每一種癌癥都是從原位癌開始的,乳腺癌也并不例外。這時候癌細胞只出現在上皮層內,而未破壞基底膜,更沒有發生浸潤和遠處轉移,所以治愈率比較高,達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