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親生骨肉,無奈之舉還是人性泯滅?
古時候,遭遇自然災害或戰爭時,常常有窮苦人家被迫把自己的親生兒女賣掉,一方面是希望以一個孩子作為代價,換全家人的性命,另一方面也是想讓被賣的孩子在富有的人家里,不必再忍饑挨餓。這樣的骨肉分離,雖也會有人痛恨父母的“狠心”,但故事流露出來更多的是萬般無奈和凄苦。
萬萬沒想到,時至今日,販賣親生兒女的事情竟然還活生生的發生在我們身邊。今天,小編不想探討販嬰案件應該追究鏈條上哪一方的責任,社會又應該如何杜絕這類案件的發生,因為這更主要的是政府的責任。像很多媽媽一樣,小編希望站在一個父母親的角度去思考: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賣得出手,到底是受到了什么因素的驅動,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之舉,還是根本就是人性泯滅?
1、窮!
窮,真的是萬惡之源,估計超過95%以上的犯罪案件,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窮”。確實,“因為窮,所以不得不賣掉自己的孩子”,這也是很多賣兒女的父母供認的犯罪動機。可是小編要追問一句:你是真窮還是假窮?你真的是“窮”途末路到除了賣孩子就沒辦法生存了嗎?
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保障制度雖然還存在不少漏洞,但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救助政策一直在完善,社會向人們提供的生存、生活機會也還是非常充足的。且不說發家致富,至少每天掙幾十塊錢解決一家人的溫飽還是可以的。可現實是,有的人是蓄意的把孩子賣掉,然后拿著賣孩子賺到的幾萬塊錢屁顛屁顛地走了,毫無留戀毫不猶豫,甚至有的人把賣孩子當作了發財的“產業”(曾有報道稱一名男子多次與幾名女性結婚離婚,為的就是與每一任妻子生孩子后賣掉掙錢)!
現代社會可以說每個人都在切切實實地承受著各種生存和生活的壓力,可有些人一碰到壓力就嘆息,就埋怨,就頹廢放棄,從來沒想過要頑強地去抗爭,勇敢地生存下去。偏偏這個時候孩子出生了,孩子就成為了累贅?為了養大孩子你就要餓死,就要冷死?窮是現實,養孩子難是事實,可你爭取過親朋好友的幫助和社會的救助了嗎,你有手有腳嘗試過踏踏實實找一份工作養家了嗎?再不濟,你帶著孩子到街上乞討求好心人支援,也比把自己的孩子親手賣掉來得有尊嚴。
那些說因為“窮”而販賣親生兒女的父母,在小編看來,其實他們不是窮,是悲觀退縮不敢面對一丁點困難和壓力的縮頭烏龜;不是沒錢,是根本沒有人性,沒有一點當父母的責任心。他們“窮”兇極惡,不配當人父母,甚至根本不配當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