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胎動的實施要點
數胎動的實施要點
1.在正餐后臥床或坐位計數。
2.每日3次,每次1小時。每天將早、中、晚各1小時的胎動次數相加乘以4,就得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果12小時胎動數大于30次,說明胎兒狀況良好,如果為20至30次應注意次日計數,如下降至20次要告訴醫生,作進一步檢查。
3.當妊娠滿32周后,每次應將胎動數作記錄,產前檢查時請醫生看看,以便及時指導正確記錄及做及時的處理。
何時開始數胎動
雖然準媽媽是從孕5個月左右就開始感受到胎動的,但是此時不必每天數胎動。進行胎動監測的方法是從妊娠七個月開始至臨產前,每日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胎動,將3次胎動相加乘以4,即得12小時胎動,如12小時胎動小于10次,或逐日下降50%而不能復原者,說明胎兒在宮內有異常,應立即到醫院檢查。此外,如果1小時胎動次數為4次或超過4次,表示胎兒安適;如果1小時胎動次數少于3次,應再數1小時,如仍少于3次,則應立即去產科看急診以了解胎兒情況,而絕不要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