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哺乳假是什么
哺乳假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滿周歲的這段期間。哺乳假是除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以外的延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女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時間長短由各地視情況而定。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一年。
有些地方有關于哺乳假的規定,比如廣東省就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本人可申請,經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滿周歲。
二、哺乳假是多長時間?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后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有些單位可以同意讓員工將每天一小時的假折合成30天,可以連續休大概一個月左右,工資照發。
三、女職工哺乳假申請條件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假期為6個半月。”需要指出的是,請哺乳假有四個條件,即存在困難、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
四、無法申請哺乳假或哺乳假期滿后
無法請哺乳假或者哺乳假期滿后,如何保證授乳時間呢?不享受哺乳假或哺乳假滿后?在嬰兒一周歲內每天照顧授乳,每天二次,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嬰童滿一周歲后,經區縣以上醫療機構確認為體弱的,可延長授乳假,最多不超過6個月? 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