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特級幼兒園的兩個班里,70%以上的孩子補過微量元素,其中56%的孩子吃過保健品,以補鈣為主。調查發現,兒童補鈣產品市場是商家緊盯不放的“蛋糕”,一些含明令禁用成分的產品占據貨架。專家表示,一個正常健康的嬰幼兒,如果每天奶量在600毫升以上,就無需特別補鈣。
含有禁用成分 用別稱“障眼”
9個月大的豆豆不愛吃輔食,豆豆媽在母嬰店和網上買了4種補鈣產品,其中3種的原料或配料中含乳礦物鹽(乳鈣)成分。
2009年,衛生部就發公告明確,乳礦物鹽作為一種新資源食品,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3歲以內)食品。衛生部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說,乳礦物鹽是牛奶加工的副產物,目前也沒有證據表明其有害,只是缺乏食用安全性的長期跟蹤研究。考慮到嬰幼兒的特殊性,謹慎起見,批準新資源食品時使用范圍一般都不包括嬰幼兒。
今年,陸續有含乳礦物鹽成分的寶寶奶酪、乳鈣膠丸等產品被媒體曝光而下架。然而,整個行業缺乏誠信和自覺:有的在大規模曝光前通過促銷清貨,有的利用“障眼法”逃避監管。
在北京豐臺區的一家店內看到,一款配料含乳礦物鹽的“益力健優+嚼嚼鈣凝膠糖果”擺放在貨架上層的顯著位置,其服用方法中明確0-1歲沒有咀嚼能力的孩子要直接滴服。同時這家店內還在促銷,購買勁得品牌相關產品就能獲贈“勁得DHA乳鈣膠囊”,而這款產品因含乳礦物鹽已被有關媒體曝光。
還有一些適用于嬰幼兒的產品成分標識用“別稱”,以此作為逃避監管的借口。一位家長告訴記者,高培旗下的新西蘭冰純鈣軟膠囊標識含有“天然乳鈣粉”,優朵乳多元軟膠囊標的是“牛奶提取物(乳鈣)”,紐瑞滋乳鈣軟膠囊和乳加力凝膠糖果都標的是“乳鈣”,這些名稱讓人“霧里看花”,難辨真相。
有標準無執行 民不舉官不究
衛生部相關規定出臺已近三年,為何違規產品至今仍逍遙法外?專家分析,有標準無執行,或者執行起來不夠嚴格,再加上監管部門多頭管理等原因,導致很多違規事件陷入“民不舉官不究”的現狀。
業內人士介紹,衛生部公告只是明確乳礦物鹽為新資源食品,而缺乏實施細則,企業執行的情況比較散漫。
衛生部頒布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規定,企業應當對食品原料、生產工藝等企業標準進行備案,備案有效期為三年。在有關規定和標準發生變化或有效期屆滿的,企業應主動對企業標準進行復審。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認為,考慮到新規頒布已3年,可見企業標準審核和備案過程不夠嚴格,或流于形式。
其次,企業生產歸口質檢部門,而標準由衛生部頒布,多頭監管不僅導致標準在執行中出現脫節,還導致標準打架、重復等現象屢屢出現,企業理解和執行標準出現偏差。
再加上此條規定沒有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處罰標準,監管部門也沒有實質行動,企業或存僥幸心理,違規產品自然成為行業“潛規則”。
觀點
奶量日超600毫升
就無需特別補鈣
北京協和醫院兒科主任宋紅梅指出,兒童是低鈣和低維生素D的高危人群,有必要適當補充。但如果奶的攝入量達標,就基本不缺鈣,但因母乳和食物中維生素D含量很少,所以一歲半以內的嬰幼兒還是要適量補充,并且要多曬曬太陽。現實中很多佝僂病其實主要是缺少維生素D,影響了鈣的吸收造成的。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兒保科主任醫師盛曉陽也表示,一個正常健康的嬰幼兒,如果每天奶量在600毫升以上,就無需特別補鈣。但早產兒、肥胖嬰兒或奶量不足的嬰兒,才需要補充鈣劑。
著名兒科專家丁宗一則指出:“對孩子來說,自然食物、均衡膳食是最好的和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