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找支持團隊
不論是孕期還是產后,準媽媽都應該尋求更多人的支持與協助,以便不時之需。如果可以的話,先生、家人、朋友當然是最優先的選擇,此外,不妨將這些人排出順序或依其特質分配,例如,誰能幫忙帶寶寶、誰能幫忙做家務,誰能傾聽我內心的話等,除此之外,別忘了社區中也有所謂的社區醫療網、健康管理中心,都可以給予準媽媽協助與幫忙。
2、坐月子的選擇
準媽媽應該在懷孕時先想好要在哪里坐月子,當選擇坐月子中心時,應先跟對方確認是否有床位,如果預約不到,也要想好替代方案。選擇坐月子中心應以“安全”為優先考慮,如是否有專業的醫護人員可以照顧媽媽寶寶,如果沒有是否有后備的醫療單位。如果選擇有婆婆或媽媽家坐月子,則要考慮是否有所謂的傳統上的禁忌(如不能洗頭、不能吹風)、飲食的習慣等,都要事先做好溝通。
3、產后塑身不瘦身
產后一直到坐月子約1。5個月的時間,是產婦體重下降最快的時機,主要是因為產后新陳代謝迅速、子宮持續收縮、水分排出等因素所致,不過有些產婦因為懷孕期體重增加過多,以致于產后身材不易恢復。因此,產后需要有一套完整的體重規劃,如維持適當且漸進式的運動、持續地哺喂母乳、控制熱量、均衡營養攝取、適時的使用束腹帶或塑身衣等,方能恢復以往窈窕的體態。
4、準媽媽享有的特權―“我的產假”
《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第4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