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不應常規做B超。胎兒在宮內孕5周時一般的B超可以見到胎心搏動。而胎兒在宮內3~8周時正值器官分化,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應減少不必要的外來刺激。有些朋友自己檢查尿試紙為陽性,到醫院要求醫生給做B超確定妊娠;有些朋友不能確定是否妊娠,希望醫生給做B超確定一下;還有的朋友懷孕后有出血的情況,每周做一次B超,連續做4~5次;也有的朋友孕早期,這個醫院做一次,隔兩天又換一家醫院又做一次,有時一天內在不同的醫院做兩次。我們了解妊娠的方法很多,其中查血中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和孕酮值與孕周的關系,就可以檢測胚胎是否正常了。總之孕早期應減少B超的次數,以保證孩子的安全。
B超不是做得越多越好
到孕中期,應該通過B超排除胎兒的大體畸形,如先天性心臟病、神經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一般在懷孕22~26周做B超較為合適,因為胎兒20周左右時正是大腦突飛猛進的發育時期,過早接受B超會因為胎兒發育較小,一些組織看不清而白做,不能達到篩查畸形的目的,同時會影響胎兒大腦的發育。
孕晚期在32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了解胎兒在宮內發育的情況:羊水多少,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有無臍帶纏繞,胎盤有無異常等等,為進一步妊娠給以指導。
懷孕37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為胎兒做鑒定,發現胎兒發育中如胎盤、臍帶、胎兒等等是否存在問題,為分娩做好準備。
但是孕期其他時段如果有些異常情況仍需做B超,如孕期發生陰道出血,醫生要鑒別是前置胎盤,還是低位胎盤,或先兆早產;胎兒宮內發育遲緩,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變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會增加孕期B超的次數,對于醫生和孕婦來講是實屬無奈。
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B超是很好的輔助檢查手段,但過分依賴它,以B超為準也是不對的。應把B超作為臨床檢查的參考,要以臨床檢查為準。為了寶寶的近期、遠期的健康,非不得已,不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