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避孕后多久適宜懷孕 當今社會競爭激烈,許多年輕夫婦都選擇婚后暫時不要孩子,等事業有成,經濟穩定后,才考慮生育之事。這是值得提倡和鼓勵的,但有些人卻又因此產生了疑問:避免生育當然就得采取避孕措施,現在的人們大多采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避孕,很多人擔心今后會在懷孕時懷上畸形胎兒,因而憂心忡忡,甚至有些人要求人工流產。
孕媽媽需詳細了解子宮卵巢發育情況
避孕藥的致畸效應確實存在,但是也不必過于擔心,研究表明,避孕藥的致畸效應與停藥后受孕的時間間隔密切相關,只要在停藥后掌握好懷孕時機,胎兒的安全和健康就有保障。 國內外的醫學工作者對避孕藥的致畸效應進行了大量細致的研究。研究資料顯示:在妊娠前6個月內曾服用避孕藥的婦女,其自然流產胎兒染色體畸變率有增高趨勢;妊娠時誤服避孕藥以及停藥后1個月內妊娠的嬰兒,其先天畸形發生率有增加的趨勢;大劑量避孕藥對人體細胞DNA有損傷作用,但停藥后可以修復。 服避孕藥剛停藥后不宜受孕。
停藥后1~3個月,機體即可恢復排卵,但此時不宜妊娠。避孕藥有抑制排卵和干擾子宮內膜生長發育的作用,懷孕后產生質量不高或畸形胎兒的可能性也增高,最好在懷孕前3個月就停用。一般三次正常的經期后,身體基本恢復正常周期,這時嘗試懷孕,受孕成功率和質量會有保證。在這期間可以用避孕套、子宮帽或體外射精等避孕措施防止懷孕。若在恢復正常周期前懷孕,胎兒的質量將難以保證,預產期的計算也較為困難。
萬一在此期間懷孕,應主動到醫院就診,向婦產科醫生說明詳情,咨詢意見,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染色體、羊水的檢測及超聲波檢查,正確處理此次妊娠。此外,有些藥物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和傷害是極其巨大的,所以從孕婦自身和胎兒的角度考慮,為了安全起見,在服用藥物前應咨詢醫生。 如孕婦患有需要長期服用藥物的疾病,計劃懷孕前應詢問醫生,在醫生指導下確定能否懷孕和適宜受孕的時間,并在懷孕期間和醫生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