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個原則要求結合孕周用藥,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胎寶寶各個器官的成長與藥物影響之間有著緊密的關系,不同時間用藥對胎寶寶產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基本的原則是,胎寶寶越大,藥物影響越小。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基本無影響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受精后的2周內,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屬安全期。
妊娠3周到第7周末――最敏感
胎兒的中樞神經在這個時期形成,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細胞分裂加速,因此收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
妊娠8周到第11周末――不可大意
這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么大,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妊娠12周到第15周末――小心荷爾蒙
由于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因此對于荷爾蒙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妊娠16周到分娩――影響機能發(fā)育
這個時期,由于藥物而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經幾乎不存在了。但是,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fā)育,依然要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權衡利弊之后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