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 要有充分的探索空間
行走
當嬰幼兒年齡達到十四五個月,學會獨立行走后,他們就會到處跑,此時家長一定要給他們大范圍的活動空間,而不要有過多的保護和限制。其原則是,只要不會傷害到孩子,孩子的活動不是以破壞為目的,就要給他們充分的探索空間。
成人應該鼓勵孩子進廚房扒拉菜筐,鼓勵他們翻抽屜。只是,從教養規則角度講,還應鼓勵他們翻完東西放回原處。在這種探索過程中,孩子會感受到物品不同的形狀與聲音,每一個體驗都是在認知和學習。
1歲半以后,孩子的奔跑能力增強,此時的好奇心也強,就要有更多的練習,如踢球、爬坡等,訓練雙腿,因為到了2歲左右孩子便應該能夠雙腳跳了。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拋球、接球、轉圈、蹦床都可以進行練習。
2歲半之前,孩子身體兩側只能做對稱性的活動,沒有辦法做反向的、不同的動作。如果訓練得當,他們就能夠成功地從雙手對稱動作過渡到雙手開展不同的動作。除此以外,跨越中線也是2歲半孩子的一個重要發展能力。此前,孩子的左手只能在身體左側活動,而不能跨過中線摸到右肩,當他們積累了大量運動后,大部分的身體機能也就具備了。
孩子0至3歲階段還不太能夠參與到正式的運動項目中來,即使2、3歲的孩子,對踢球、拋接球訓練也不一定能夠掌握好。家長不妨和孩子開展一些有意思的親子活動,在培養親子關系的同時也起到了鍛煉的效果。比如,吹泡泡,讓孩子用手抓泡泡就是很好的手眼協調運動;蕩秋千、蹺蹺板則是有助于內耳前庭的大運動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