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電視二臺晚間播放的關于家庭問題的節目里面的一個真實個案,講述一個10歲的小男孩,父母離異已3年,母親因為怨恨孩子的父親而拒絕父親探視孩子,父親為能見兒子只好訴之于法。法庭的裁決是母親必須讓父子倆每月有一次接觸的機會,然而在父親探視孩子時,孩子策劃了一場成功躲避父親的鬧劇。父親一走,孩子迅速關上房門后,跪在地上大哭起來。沒有和父親見面究竟是勝利還是失落……
有這樣一對夫婦,離婚大戰打得不可開交,連續幾個月,雙方都沉浸在是非爭論中,完全忽略了孩子的存在。忽然有一天,他們發現一向活潑開朗的小女兒變了,存心找碴兒哭鬧,可一旦向她表示關切,她又會惡語相向,一年級的小朋友,動不動就冷冷地說“我恨你”,讓人寒心。
世界上有多少種人,就有多少種婚姻,有多少種婚姻,就有多少種分手。父母不同的分手類型,對孩子的影響自然也大不相同。
雖然沒有完全相同的分手,但是同類分手卻有太多的相似之處。我們可以把分手的類型分為6類:
朋友型,“買賣”不成情意在
夫妻雙方發現彼此不適合繼續再做夫妻,但是都很尊重和理解對方,婚姻不能為繼了,但是感情還在。分手后雙方不會發生財產糾紛,在撫養和探視孩子方面也會盡職盡責,彼此體諒。這樣的分手對孩子幾乎沒有什么消極影響。
親人型,百日夫妻自有恩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夫妻是做不了了,但是看看對方,還是有一種“親人”的感覺。不在一起生活了,但依然牽掛對方,總希望對方的生活過得好一點。當一方遇到困難的時候,另一方會不遺余力地提供幫助。有這樣的父母,是孩子的幸運。
君子型,君子斷交不出惡聲
分手了,心中也并非一點“疙瘩”沒有,但是,雙方修養都很高,皆不囿于自私和狹隘,懂得寬容和換位思考。雖然心有不快,但想想畢竟當初也是自己的選擇,造成今天的局面自己也不是沒有責任。雖然感情不在了,但還是能夠憑著與人為善的道德原則與對方和平相處。這種情況,對孩子的消極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