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長希望孩子去實現自己想實現但尚未實現的理想,因此,對孩子要求過于嚴格。有的家長望子成龍,操之過急,對孩子很小的過失,看得過于嚴重,以至濫施懲罰。
有的家長在自己的心目中,本來就有一個所謂“天才”的模式,因此往往無視孩子的意愿,強迫孩子非要按照這種所謂的模式去做,使孩子苦不堪言。有的家長用成人的高標準來要求年幼的孩子,往往使孩子望塵莫及,自信心喪失。
結果:由于家長對孩子管得過嚴,訓斥過多,孩子感到屬于自己的“自主獨立的權利”受到了嚴格的限制,使孩子默默忍受著痛苦的折磨與煎熬,以至出現強迫傾向。
由于對家長的不滿與反感情緒日益增加,進而產生了報復心理:“你們對我不好,我也對你不好”。于是,就與家長“對著干”,甚至出現攻擊行為,在家里挑釁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