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國朋友Randy有5個兒子,小的12歲,大的已經大學畢業工作了。這5個孩子從小學一年級到中學12年級,全都在自己家里上學,媽媽擔任他們的老師。
在美國,學齡孩子不上學是違法的。但是,孩子和家長對教育的形式有選擇權,他們既可以上免費的公立學校,也可以上付費的私立學校,還可以上“HomeSchool”(家庭學校)――這種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學習的教育方式興起于上個世紀50年代的美國宗教家庭。目前在家里接受教育的美國學齡少年兒童已經超過200萬,相當于每50名中小學生中就有一名“家庭學校”的學生。
專家說,越來越多的家長認識到,學校所教的知識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而且學校的授課方式忽視學生的個性,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特殊需要。自己在家教小孩,可以因材施教,根據孩子的興趣安排課程和進度。而且,弱小的孩子不用擔心和其他同齡人競爭的壓力,避免上學時被其他同學欺負或遭遇毆打等校園暴力。
Randy是個牧師,他一家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除了宗教信仰上的原因,他還擔心孩子到了學校可能受吸毒、酗酒、暴力等不良風氣的影響。Randy告訴我,“家庭學校”在美國所有50個州都是合法的,但各州的要求不同。根據密蘇里州的有關法律,孩子留在家里上學必須向當地教育當局報告備案。每學年上課時間1000個小時,其中閱讀、數學、歷史、地理、英文和科學等主課至少在600小時以上。每次上課必須“簽到”,孩子的作業和家長的批改記錄都要保存,以備教育官員的抽查。
“家庭學校”的孩子整天和父母在一起,其在社會化方面會不會有先天不足?Randy認為,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比如,他們家的孩子經常和鄰居的孩子玩在一起,還到社會上當義工,家長也常常帶孩子出席朋友間的家庭聚會,讓孩子和不同年齡段的人接觸,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更好。
Randy還告訴我,“家庭學校”畢業的學生三分之二以上上了大學,這個比例也高于全美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