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罰扼殺獨立思考和創造性。
由于體罰強制、迫使學生和孩子服從,使他們處于一種壓抑、恐懼、擔驚受怕的不正常的心境之中。在一個經常體罰孩子的班級,由于老師聲色俱厲的粗暴態度,諷刺挖苦,尖酸刻薄的語言和嚇人的體罰手段,竟使得一些優秀生聽到老師的提問就膽戰心驚,嚇得直打哆嗦。在家長經常打罵孩子的家庭,也是如此。洛克說:“受罰最重的兒童,長大了很少有成為最好的成人的……他們的態度是怯懦的,精神是抑郁的,很不容易振作起來,很難做什么事業。” 四、體罰使人呆傻,形成奴隸性格。體罰會使孩子產生恐懼感,神經過度緊張,形成一種保護性的反射狀態,導致情志異常,甚至會造成“恐怖癥”。這種反常狀態的畸形心理,輕則膽小怕事、唯唯諾諾、失去主見、一切“聽喝兒”;重則喪失信心、自尊心,變得性格懦弱,形成奴性。
五、體罰使人屈服壓力,不敢追求真理。
在體罰盛行的班級,多數學生有這樣一種心理、同學搗亂自然不對,老師體罰也不應該。學生的心里還是有是非標準的,但看到老師怒氣沖天的模樣,便“明知不對,不說為佳”還是保自己吧。家庭亦然。
六、體罰助長以勢壓人,以強欺弱的歪風。
愛動武的老師,十之八九愛依靠動武的學生干部去“管理”其他學生。這幾乎成了愛搞體罰教師的通病。這種以勢壓人以強欺弱的做法,造成了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的對立與隔閡。
七、體罰使教師和家長威信掃地。
體罰只會使教師和家長建立一種虛假的威信。學生表面上拍你,但心里卻認為教師或家長“無能”、“粗野”、“水平太低”、“就這兩下子”。因此,師生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不會建立起那種真誠、信任、平等的關系。搞體罰,就必然使教師和家長變成言行不一,而言行不一就必然導致喪失威信。教師和家長的說教也必然會使學生或子女懷疑、鄙視,產生反效果。
但是,適當的體罰是必要的,是有利于學生成長的。一味地追求道德、教化,并不利于學生成長。在競爭的社會,風和日麗只能是神話。而如果不先期磨練,學生就會很脆弱。現在很多學生心理承受力差和平時的溺愛有極大關系。
教育的懲戒和社會對違法犯罪的懲罰是不同的,教育的懲戒應該首先是教育,其次是處罰。在尊重人格的原則上進行適當的體罰對學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錯要受到社會輿論、刑法等處罰,學生犯錯也應當受到一定的處罰。讓他知道犯錯所要承擔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該如何正確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錯,
第二是盡量用合適的處罰代替體罰,畢竟目的是為了讓他改錯,而不是懲罰。所以,適當的體罰有利于學生成長,作為學校或是教師,負有社會給予的管理學生的職能,這個職能之一就是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的處理。這個處理涉及如何進行處罰的問題,處罰進行得合理合法,就不應屬于體罰范圍,相反,這樣的處理方式還應提倡,并以法律的形式認可。對于體罰學生的做法,中國目前還缺乏法律方面的具體的規定和制裁,普通的體罰行為夠不上違法,更談不上犯罪。
教育不能靠體罰,但體罰對教育也不是沒有一點好處,適當的體罰能讓學生體會到 為自己的違紀違規違法是要付出代價的,讓他們知道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