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生胎膜早破,孕婦應立即上醫院,在嚴密監護下由醫務人同根據不同孕周制定處理原則:
(1)胎膜早破發生在孕36周以后,因胎兒已經成熟,為預防感染,原則上應盡快終止妊娠,破膜后12─24小時仍不臨產者應予以引產;
(2)胎膜早破發生在28─35孕周,隨孕周的增加,出生嬰兒的病死率呈顯著遞減趨勢,故提倡采取期待療法,延長孕齡、促進肺成熟,一旦胎肺成熟,應盡早終止妊娠;
胎膜早破其實是難產發出的預警信號
(3)胎膜早破發生在28周前,由于胎齡過小,根據目前我國多數醫療單位的育兒水平,胎兒生存率依然很低,而且易發生難以處理的合并癥,從優生角度看,應終止妊娠,不宜采取保守治療。
胎膜早破 - 預防
胎膜早破是產科常見并發癥,可導致母兒產前、產后的感染影響胎兒成熟,增加圍生兒的發病率及病死率預防并積極治療胎膜早破可有效改善母兒預后。根據陰道流液pH試驗測為堿性,往往可確診胎膜早破當診斷不明時,可通過相應的輔助檢查如陰道液的涂片檢查等確診。由于在不同的孕周發生胎膜早破,處理原則是不同的一般孕28~35周保胎條件允許時應積極保胎,并促使胎肺成熟,孕35周以上可令其自行分娩發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