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優生優育,為了下一代的成長,哪些夫妻不適合生育呢?A:按照優生學原則,還有下列遺傳病的患者,所生子女發病危險大于10%,在醫學遺傳學上屬高發危險率,故不宜生育。如下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征,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癥,先天性肌強直等,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患者的家族種,每一代都可能出現相同病患者。且發病與性別無關,男女都可發病。患者與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發病危險為50%,故不宜生育。
2、連鎖顯性遺傳:猶豫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所以患者中婦女多與男性。婦女患者的后代,不論兒子還是女兒,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為相同病患者,故不宜生育。而男性患者的后代,女兒百分之百患病,兒子正常,因為可生育男孩,限制女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