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二胎準生證?
當事人須在妊娠前向單位提出申請,再由單位向所轄辦事處計生辦提出申請。申請時須同時提交具備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證明;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再婚的須提交離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情況證明等。對符合生育條件的申請人,相關部門應在30日內給予發放生育證。
生第二胎有那些要求標準?
如何辦理二胎準生證?
法律鏈線:《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二十一條 男女雙方經依法登記結婚且均未生育過的,即可生育一個孩子。
提倡和鼓勵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鼓勵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滿二十五周歲或者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二十三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只有一個孩子,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嚴重遺傳性殘疾,目前無法治療或者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或者將嚴重影響婚配的;
二、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因公致殘的軍人、武裝警察、公安民警、見義勇為人員,或者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
三、一方系喪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離婚者且只有一個孩子或者依法生育過兩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雙方均未生育,依法收養后又懷孕的;
六、一方為兩代獨生子女或者夫妻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
七、一方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井下作業,只有一個女孩的。
第二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女方為農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一方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個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無生育條件的;
三、男方到無兄弟的女方落戶并贍養女方父母,只有一個女孩的(本項規定只適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無兄弟且只有一個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個女孩的;
五、雙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畝以上(以村計算)的沿海墾區,只有一個女孩的;